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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焦作市委组织部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4-03-08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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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人社局,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号)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人社〔2019〕21号)精神,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订了《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焦作市委组织部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订的《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人社〔2019〕21号)精神,建立健全科学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现就我市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聚焦“四城四区”建设,致力打造“精致城市、品质焦作”,坚持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为目的,加快形成与焦作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导向明确、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科学化、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营造发现人才、培养人才、选拔人才、用好人才的浓厚氛围。
2.基本原则。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强化政治引领,提高人才的政治觉悟。坚持以用为本原则,服务社会发展。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发展需求,回归人才评价本位,促进人才评价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坚持科学公正原则,营造良好环境。努力提高人才评价的社会公信力,使各类人才价值得到充分尊重和体现。坚持改革创新原则,推动自主评价。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保障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推动“谁用人、谁评价”,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更好发挥作用的环境。
    二、推进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建设
    3.逐步开展分类评价。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健全科学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紧密结合焦作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原有化工、机械、建筑等行业的基础上,加强高科技领军人才、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等重点产业(行业)、新兴职业领域、新兴业态科技人才中级以下职称的分类评价工作。
    4.突出品德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加强对人才科学精神、职业道德、从业操守等评价考核,对道德品质、敬业精神方面存在明显问题的,不得推荐为各类高层次人才项目人选。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对于弄虚作假和学术不端行为,审批部门撤销本人已获得专业技术资格,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停止该单位2年职称评审聘用工作。
    5.完善评价标准。坚持以能力、业绩、贡献为重点评价人才,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求,按照使用论文、项目、表彰、社会责任等评价指标,科学设置各类评价标准。实行差别化评价,突出人才评价的个性化、多元化,鼓励复合型创新人才、一专多能人才在不同经济社会发展领域、不同岗位做出贡献。
三、深化人才评价“放管服”改革
    6.有序推进人才评价评审下放权限。实现中小学一级教师评审权限下放到县市区,推进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7.强化人才和行业主管部门宏观管理。减少审批事项和微观管理。加强评价结果共享,促进人才评价与引进、培养、使用、激励等项政策措施相衔接。
    8.实现人才评价评审方式信息化。实施从个人报名到专家评审、取得资格证书的互联网模式,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被评审人员少跑腿的目标。
    9.不断优化人才评价环境。健全完善人才评价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程序,加强政策指导和监管,推行“告知承诺制”、“个人代表作制”,提高人才评价质量和公信力,维护人才合法权益。强化人才评价综合治理,进一步明确人才评价活动和发证、收费等事项,加强人才评价考试环境治理,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规范考试资格审核。
    四、改进创新人才评价方式
    10.积极探索多元评价。建立个人自主申报、业内公正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督的评审机制。推动人才评价科学化,推进“互联网+人才评价模式”,逐步实现无纸化评价。有序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增加职称评审的社会参与度,提高职称评审公信力。
    11.拓展人才评价范围。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新兴职业等领域人才申报评价渠道,凡在我市工作的人才均可参加我市人才评价。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向基层一线实施倾斜,对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可根据其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技术贡献,直接申报相应职称。对有重大发明创造、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人才,破除学历、任职年限等限制,实行特殊评价。贯通人才评价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衔接渠道。
    五、加大重点领域人才评价改革力度
    12.改革科技人才评价制度。根据我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建立健全以科研诚信为基础,以科技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针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社会公益研究、科技管理服务、实验技术人才等不同特点,差别化设置评价标准,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突出研究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
    13.创新技术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结合工程技术人才专业化、标准化程度高、通用性强等特点,分专业制定工程技术人才评价标准。围绕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培养造就一大批适应焦作经济转型发展需要、具有高超技艺、精湛技能和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目标,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知识技能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完善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评价互通机制。
    14.改进文化新闻人才评价制度。根据不同类型文化新闻领域的特点和规律,实行人才分类评价。对从事新闻出版的人才,重点评价其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大做强主流思想舆论和传播中华优秀文化的能力,注重社会传播度和社会影响力。对从事文化企业经营管理的人才,重点评价其推动企业做大做强的能力,突出文化特色,强调两个效益相统一。对文化专业技术人才,重点评价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动文化发展的能力,突出用户、市场和专家等第三方评价。
    15.健全教育人才评价体系。坚持师德为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教书育人作为教育人才评价的核心内容。根据不同类型高校、不同岗位教师的职责特点,按照教学为主、教学科研并重、科研开发为主、社会服务为主、临床教学为主,或者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人文科学、艺术体育等分类分层次分学科设置评价要素和评价方式,破除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不良倾向。建立健全教学工作量、教学业绩评价标准,落实教授为本专科生授课制度,将人才培养任务落到实处。落实“双元”培育改革要求,完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双师型”“一体化”教师评价标准,注重考核专业理论知识、技能操作实践能力,着力打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完善体现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评价标准,取消一线教师论文要求,突出教学水平和教学实践的考核,坚持向优秀人才和基层一线教师倾斜政策,适度降低农村教师业绩要求,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支教经历等纳入评价体系,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16.改进医疗卫生人才评价制度。以建设“健康焦作”为目标,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核心,建立涵盖医德医风、临床实践、科研带教、公共卫生服务等要素的医疗卫生人才评价体系。对主要从事临床工作的医疗卫生、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人才,分清侧重点考察评价依据,根据分级诊疗要求,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分级评价制度。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分级评价制度。建立符合全科医生岗位特点的评价机制。
    17.完善面向基层一线和农村实用人才的评价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的政策倾斜力度,拟定和设立符合基层实际的职称评价标准和体系。对具有一定基层工作服务经历的城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副高级职称实行政策倾斜,激励我市优质人才资源加大对基层服务和对贫困地区帮扶力度,引导我市专业技术人才向基层和生产一线流动。健全以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评价制度,重点突出对其在农业技术推广创新、带头致富、脱贫攻坚、农村发展经济、美丽乡村建设中的贡献的评价,以职业素养、生产技能、经营规模和效益、引领脱贫致富等为参考要素,分层级、分类型制定农村实用人才评价标准。
    18.改革创新青年人才评价机制。完善青年人才评价激励措施,破除论资排辈、重显绩不重潜力等陈旧观念,对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淡化资历、年限等限制性要求,重点遴选支持一批有较大发展潜力、有真才实学、堪当大任的优秀青年人才。加大在市县各类科技、教育、人才工程和表彰奖励项目中对青年人才支持力度,鼓励设立青年专项,促进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降低基层服务项目人才以及在县域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人才评价的工作年限要求。探索建立优秀青年人才举荐制度。
    六、组织保障
    19.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把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一领导,通过推进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促进人才成长,调动人才的创新创业积极性。
    20.压实责任,抓好落实。各级组织部门要把人才评价作为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政策研究、宏观指导等方面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职称制度改革相关事项顺利进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职称制度改革的牵头作用,加强统筹规划、协调落实、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梳理职称工作权责清单,理顺各部门职能,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职称改革工作。各级宣传、发展改革、教育、科技、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行业内人才评价推荐工作的督导检查和审核把关,配合制订人才分类评价办法,确保本行业人才评价机制改革顺利推进。教育、卫生健康委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主动承办中高级评委会评审服务工作,稳步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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