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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评价(职称初定、初聘)

来源:焦作职称网

时间:2023-03-02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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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从2025年起开展专业技术职务简易评价工作。相关内容如下:

一、申报范围

1.适用对象:在焦作市工作满6个月,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专业技术人员。
2.申报原则:按属地(注册地)管理,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报。

二、申报方式

焦作职称网-网页下方快捷通道-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系统。
    职称申报系统账号信息:工作单位为申报人创建账号后,申报人使用身份证号登录,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三、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

1.中专、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后,见习(试用)1年期满,可初定员级职称;取得员级职称或见习(试用)1年期满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2.大学专科、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后,见习(试用)1年期满,可初定员级职称;取得员级职称或见习(试用)1年期满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大学本科、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后,见习(试用)1年期满,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后,见习(试用)期满,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5.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博士学位后,可初定中级职称。

6.转换职称系列(专业)人员。符合相应的学历要求,取得初级(员级、助理级)职称后工作岗位变动,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可考核认定与现工作岗位相符的同级别职称。

7.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工艺美术、艺术(限演员、演奏员专业)等系列不具备上述最低学历要求的人员,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考核认定员级职称;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可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符合职称初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参加多次职称初定。申请首次职称初定人员,所学专业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应适当延长工作年限或增加业绩要求。

8.中级

博士研究生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直接初定中级职称,其中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鼓励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硕士研究生到乡镇及以下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考核认定中级职称。取得的中级职称限在乡镇及以下单位聘任。流动到县(市、区)及以上单位,应进行职称转评。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

硕士研究生到县(市、区)及以上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应参加中级职称评审或考试,不再初聘(定)中级职称。职称初定、乡镇及以下单位硕士研究生考核认定中级职称,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四、简易评价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交的材料

1.单位聘任红头文件;

2.简易评价专业技术人员花名册(一式三份,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xxxx单位简易评价专业技术人员花名册.doc)(事业单位);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

4.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年度考核表或能证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5.《机构编制管理台帐》、增人卡、介绍信的复印件(事业单位人员提供);

6.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有职业资格要求的专业提供);

7.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1年的人员提供近1年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五、办理时限

简易方式评价专业技术职务,每月最后一周市职改办集中审核办理一次,逾期可转下个月。

各县(市)区以及具有自主评审权的单位可结合实际工作安排确定办理时限。


职称系统操作手册如下:

职称系统单位管理操作流程.doc

职称系统个人操作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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