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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续聘)

来源:焦作职称网

时间:2011-06-07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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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通过后,只是表明该人员具有了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只有经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政策聘任后,才能算任职,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一)范围和对象

全市所有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聘任程序

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社职称部门核准。

(三)聘任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上年度职改办审核有指标的单位可以办理职称聘任(单位无需提供材料)

2、单位聘任红头文件

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登记表》(一式3份)(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登记表.doc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5、《焦作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续聘)花名册》(一式3份,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并报送电子版。(焦作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续聘)花名册.doc

6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近2年继续教育合格)

7、执业资格证书(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提供)

(四)续聘需要提交的材料

1、单位续聘文件

2、首次聘任时审批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登记表》原件(2010年9月30日前聘任的提供2014年增加薪级工资审批花名册即可,2010年10月1日之后聘任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登记表》原件)

3、《焦作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续聘)花名册》(一式3份,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并报送电子版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近2年继续教育合格)

 

(以上表格可在本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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